思源新马实践感想

我在这次思源实践中留下最深的两点感受,大抵都是和经济学相关的。


第一点,自然是在新加坡的实践过程中,深刻地感受到为何新加坡被称为经济学家最喜欢的一个国家。在新加坡,许多制度细节都体现了曼昆所谓十大原理之一“人们会对激励作出反应”,而且几乎每天我们都会有新发现。

在乘坐地铁时,我就注意到,首先使用地铁卡(EZLink)的票价比同样路线的纸质车票要便宜得多,这激励人们多使用地铁卡而少使用纸质车票;其次,如果你已经购买了纸质车票,每张纸质车票会多收取0.1元,在你第三次使用该纸质车票时返还这0.1元,在第六次使用时更会多返还0.1元,而如果你已经购买了地铁卡,在地铁卡中的余额低于3元时就会要求你去充值才能使用,显然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充值以免浪费了卡里剩下的钱,这样变相地激励了人们重复利用车票和地铁卡,减少污染。

新加坡的组屋制度更是如此:组屋的申请条件是年满21岁、组成核心家庭的新加坡公民,而单身者必须到35岁才能申请,因此有人戏称新加坡女生想要暗示结婚,只需给男生多看一些组屋的广告单即可。不仅如此,在组屋发展的沿革中,新加坡更是将大量社会政策融入了组屋的制度设计中,比如生育三个孩子的家庭购买组屋可以优惠,子女购买父母附近的住房或是父母购买子女附近的住房也可以享受优惠,家庭有两次购买组屋的机会,但如果第二次是在二手市场上购买,不仅不需要交纳转手费,还可以获得政府的额外补贴。

以上这两例虽只是管中窥豹,然而我们业已可见一斑,新加坡看似违背了著名的“看不见的手”配置资源的规律,然而政府却依靠强有力的控制和有效的激励创造了一个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安康的社会,这也再次印证了十大原理中的另一条“政府有时可以改进市场结果”:一方面,当社会函数除了注重效率也注重公平时,政府的干预能改善社会的公平,因此提升了社会效用;另一方面,有些市场行为具有外部性,比如我们重复利用卡片,本身是对环境的保护,具有正外部性,政府的激励措施对于重复利用有奖励(变相补贴),对不重复利用则相应地罚款(变相征税),也提高了总效率。


第二点,则是从民族融合引发的一些思考。

在经济学上有个名词叫价格歧视,它和我们日常所说的歧视含义大相径庭,但是却并非没有关系,因为曾经有过这样一个问题:黑人比白人的工资低是不是一种歧视?头脑简单的政治活动家们可能立刻跳起来表示这是种族歧视,然而经济学家却提出,黑人和白人的肤色可以有效地把这两类人区分开来,在劳动力市场上,就可以划分出白人劳动力市场和黑人劳动力市场,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中(甚至可能包括现在),白人的生产率都是要比黑人更高的,那么在雇佣劳动力时,通过肤色给白人付更高的工资是一种有效率的做法,这是第三类价格歧视的一个典型例子。

如果把同样的做法从价格中跳出来,在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中,称之为分离均衡(与之相对的是混同均衡),分离均衡就是通过一定的措施分辨出不同类型的参与者,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显然这是比混同对待效率更高的一种做法。

新加坡和马来西亚都是多民族国家,官方总是在推动民族融合。然而,无论民族融合做得多好,就像新加坡这样,各族人民齐聚一堂其乐融融都说英文,各民族的客观差异仍然是存在的。比如,我们在新加坡最大的反对党——工人党组织的集会上,遇到这样一种情况:一名选区候选人在进行演讲时,使用了两种不同的语言,先是用普通话说了一些内容,然而又用英文重复了一些内容,然而我注意到,他所说的话前后有所差异,普通话专门提到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还说到了自己小时候生活的艰辛,而使用英文时却用年轻人的教育问题替代了养老问题,而且也未提到过去生活困难云云。后来我们讨论的结论是:使用普通话的主要是老年人(新加坡成为乐龄人士),他们更关心自己的养老问题,而且也曾经历过新加坡建国时的艰难;而使用英文的则更多是新一代的新加坡人,教育是他们更关心的话题。除此之外,有些候选人使用闽南话或是马来语进行宣讲,同样都是有着其目标群体的。

我们也听到这样一种说法:由于新加坡生育率较低,除了积极引进移民外,政府还希望鼓励公民多生几个孩子;而李光耀作为华人,自然更希望华人能够多生,因此他采取的做法是,对于高学历的公民,多生育孩子可以获得奖励,而华人的学历很高,因此这个政策相当于鼓励华人生育。

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认同直接的种族歧视,却认同或至少默许依靠语言或者学历来区分对待不同民族呢?

一个类似的例子是在我们和马来西亚《东方日报》执行主编陈利良先生交谈时所联想到的:陈先生提到,他不提倡在报社里搞小团体,因此他也不会特地照顾某些朋友推荐的人,省得别人觉得受了他的恩惠。我当时就想到,实际上,这种较为隐蔽的小团体是不可避免的,我们每个人自己也会有这样的经历:比如我曾经在志愿中心任职,工作中结识了一位学弟,后来团委书记希望我推荐担任志愿副书记的人选,我自然就推荐了他;这种小团体内部的相互“照顾”本身,我们乍看之下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然而,如果当我们推荐的人是我们的亲戚,就难免会被扣上“任人唯亲”的帽子。这个例子同样是一个歧视,不过是在我熟悉的人和我不熟悉的人之间有了区别对待,但为什么我们能够接受推荐一个熟悉的学弟学妹,而不能接受推荐一个熟悉的亲戚呢?

这个问题是我在最后一天的交流会上提出的,从那时到现在又过去了三天,我也有了一些新的思考。最主要的有两点:首先,这种区别对待是否是有着更有意义的目的,比如我们比较一下高学历生育奖励和直接对华人生育进行奖励,前者追求的是更有意义的目标,就是提高新加坡的劳动力数量和质量,提高华人数目只是一个附赠品;其次,这种区别对待是否能够为被区别对待者所发觉,直接的种族歧视是非常明显的,因此也会招致非常激烈的反对,然而如果依靠语言,听不懂马来语的人未必知道候选人对马来人做怎样的许诺;同样的,亲戚关系是比较容易被发现的,而和某人共事过这种关系却比较难以获知。

再回过头来看,其实我们就会发现,在新加坡的种族融合的大环境下有很多这种经验的运用,比如组屋中的民族比例政策,实际上就是一个扣上了“民族融合”大帽子的区别对待,如果一个社区中已经住了足够多的华人,即使有很多华人在等着住,政府也会把剩下的房子分给马来人和印度人。


最后,我想再来表达一下对如下观点的看法:“政治问题归根结底都是经济问题。”

有人认为这句话的意思大致等同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是不赞同的。我的理解是,人民对于政治总是冷感的,政府能发展好经济,维持就业率,那么人民就会支持政府,这一点在中国是如此,在新加坡是如此,在早期的苏联也是如此;而一旦政府无法维持经济增长,也就无法维持民众的生活水平,民众的政治热情就会瞬间高涨。不过,从这个角度来说,也就意味着所有在经济快速发展期间的政治问题,都不是经济问题,比如不同政治派别的相互倾轧,就是纯粹的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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